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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司法局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监督评议

发布时间:2017-10-31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朱晨玉)10月30日上午,湖口县司法局组织三名人民监督员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一起拟不起诉案件的监督评议,这是湖口县积极贯彻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以来,人民监督员首次直接参与案件监督评议,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十分明显。

  在评议现场,三名人民监督员对该院承办的一件拟不起诉的涉嫌玩忽职守案件作了认真的评议。检察院的承办人员向监督员介绍了王某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的案情和办案意见,接着,三名人民监督员分别仔细地翻阅了案卷,并当场向承办人员提问。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适当、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办案人员有无违纪违法、拟处理意见是否正确等问题进行了独立评议,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3票均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拟不起诉意见。

  通过人民监督员监督不起诉案件,确保了执法办案的客观公正,促进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规范办案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足,更好地推动检察人员文明执法、廉洁执法、阳光执法,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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