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陈珊 丁清霞)“一头牵着群众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这是对司法救助工作最为贴切的描述。通过司法救助可以使被救助人得到生活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慰藉,让司法为民成色更足。
依法履职,为困境妇女点燃希望之光
“张姐姐,这是法院为你申请到的司法救助金,希望能够缓解你的生活困难。”2022年2月,承办法官将2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某家事案件当事人张某的手上。
2019年5月,张某因工致伤,被评定为多重贰级伤残。受伤后,张某的身理和心理承受了严重打击,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生活来源,还有未成年子女需要照料。于是,张某向南溪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孩子的父亲承担扶养和抚养义务。法院判决后,张某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只收到了部分执行款。而后,在法官的引导下,张某向法院申请了司法救助。经过审查,张某确实家庭困难,且系低保户,符合救助条件,最终法院为其申请到司法救助金2万元。在家事法官、执行法官和司法救助办理法官的共同帮助下,张某的生活有了保障,她和儿子也重拾了生活希望。
能动司法,让劳动者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谢谢法官,这笔救助金简直就是‘及时雨’,我的生活总算有点盼头了…”2022年4月,范某在收到法院4万元司法救助金后拨通了承办法官的电话。
2018年12月,范某在有偿帮助秦某砍伐油樟树的过程中致右眼受伤,右眼眼球摘除,经鉴定构成五级伤残。经南溪区法院查明,范某仅靠低保和卖少量竹木为生,无其他生活来源,且对外负有债务。法院判决后,范某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只收到了部分赔偿款。在法官的引导下,范某向法院申请了司法救助。通过多方审查,范某符合被救助条件,最终法院为其申请到司法救助金4万元。
主动引导,给失独老人带去司法慰藉
“老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的司法救助申请已经通过了。”2022年4月,承办法官来到了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丁某的家中,告知其申请司法救助的审核结果。
2020年8月,丁某的儿子曹某因一场交通事故不幸离世。丁某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事故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后,因肇事者没有支付能力,丁某未获得赔偿。经法院调查,丁某现已83岁高龄,儿子的收入是其主要生活来源。为缓解丁某的生活困难,法官引导其申请了司法救助。法官主动上门了解丁某的家庭生活情况,引导其进行司法救助。最后经评定,丁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法院为其申请到司法救助金3万元。
近年来,南溪区法院坚持“公正救助、及时救助”理念,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加强司法救助力度,持续开展跟踪回访,深入做好司法救助这一“民心工程”。2019年至今,对15名经济困难当事人落实司法救助金3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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