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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法院阳光司法 代表委员观察庭审

发布时间:2012-08-16  来源:法院新闻网/publics nets  字体大小[ ]

  公众讯息:8月13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法庭里正在审理一起由一位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的秦某、单某诉县供销合作联社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旁听席上,来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等各阶层的县人大代表陈宝华、冯丽、郜智强、金风华、范艳玲,白山市政协常委崔文学、县政协委员朱志强等,应邀前来参加庭审观察,全程旁听了案件庭审。

  在庭审过程中,代表、委员们结合庭审前法官进行的案情介绍,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并认真细致地做好庭审活动反馈意见记录。庭审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一致认为审判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充分展示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庭审驾驭水平高,技巧性强,庭审程序严谨,人民陪审员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代表、委员们也提出了自己的宝贵意见和看法,对庭审中存在的通俗性用语适用等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经常开展此类活动,有助于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提高代表、委员法律素养,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该院副院长朱永萍表示,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到庭审中,是该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客观地展现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面貌,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能近距离地了解法院工作,理解、支持法院的审判工作。随着司法公开力度的不断加大,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理解和支持下,使审判更透明,审务更公开,司法更阳光,促进各项审判工作再创佳绩。(讯息来源: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成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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